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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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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在学院领导下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根据学院实际制订各项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学院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三、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破坏等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预案演练。

  四、做好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做好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工作。规范机动车的停放,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六、做好对院内临时务工人员和暂住人员的管理

  七、做好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情报信息收集与上报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我院进行渗透和各种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