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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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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校内条幅宣传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对校园横幅悬挂的管理,积极营造健康整洁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育人氛围,维护校园有序、整洁、文明的形象,规范校园宣传环境,建设大学文化同时也为提高条幅的悬挂质量和宣传效果,特制订本条例。
一、适用范围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二、条幅内容、制作和悬挂要求
1.条幅内容要导向正确、积极健康、用字规范。
2.条幅制作要统一标准。原则上采用红布白字,字体采用国内条幅、会标通用的大黑体或美黑体。
3.条幅悬挂要牢固、平直、端正、规范,悬挂高度适宜。悬挂期间条幅如有破损、脱落、歪斜等情况悬挂单位应及时修复或拆除,条幅不得悬挂树上,如有发现立即拆除。
4.同一主题的活动原则上只在每个楼层悬挂一条商业宣传条幅。同一个宿舍区原则上一天内最多悬挂不同学院总计10条横幅。
5.悬挂横幅的单位必须在横幅到期当日前自行拆除取回横幅。拆除时必须连同所有附加物,如绳子、铁线等清除干净。
三、具体管理办法
1.条幅管理坚持“谁申请、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申请、审核、审批、备案制度。具体程序详见条幅申请、悬挂申请表。
2.非商业性质条幅的审批直接向校大学生纠察大队申请经批准方可悬挂。
3.商业条幅的审批须先向校学生会外联部办公处填写商业条幅悬挂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校学生会外联部正、副、部长负责审核,如条幅不符合悬挂规定,则不予批准。在外联部意见栏填写不同意+审批人员姓名。若审批通过,再交给纠察大队审批、备案、要求内容填写详细,见附件。经审批后,申请表一份留校学生会外联部备案,一份申请单位留底,一份留校大学生纠察大队备案。所有商业性宣传条幅需得到校学生会外联部批准后方可移交至校大学生纠察大队审批,申请表缺少校学生会外联部和校大学生纠察大队任何一方的审批签字均为无效。
4.凡在三大宿舍区的栏杆、北区、南区、下安、以及北区篮球场等区域悬挂的商业条幅,需先自行到校学生会外联进行登记、审批和备案。
5.悬挂横幅的单位必须在横幅到期当日前自行拆除取回横幅。拆除时必须连同所有附加物,如绳子、铁线等,清除干净。逾期未拆除的,校大学生纠察大队有权收缴。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1.对未经过申请批准在三大宿舍区、北区、南区、下安、以及北区篮球场等区域内悬挂的商业宣传条幅,由纠察大队拆除后由纠察大队负责告知悬挂单位,并从拆除日算起一个月内不允许该申请单位进行条幅的悬挂审批。
2.如果商业宣传条幅不符合规范,审核未通过,由条幅负责单位自行承担商家责任。
3.除本规定指定区域可以悬挂商业条幅外,其他区域未经过征求校方的同意,原则上不准悬挂,一经发现,由校大学生纠察大队负责拆除。
4.违反本规定,悬挂横幅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横幅悬挂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申请单位所在学院团委处。
五、附 则
本实施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实行,责成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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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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